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1201
一、学科简介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成立于1990 年,2003 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 年招收硕士。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 45 人,其中硕士生导师 25 人,外籍教师 3 人,省级教学名师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4 人, 2 名国家级人才和 12 名省部级人才。十三五期间,获批国家级项目 40 项,省部级项目 81 项,政府委托项目和横向项目 40 余项,发表高水平论文 451 篇,出版专著 17 部,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17 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13 项。已培养 15 届毕业生 276 人,近五年就业率均为 100%,有 32 名同学赴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著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本学科坚持“立足鲁中、辐射全国、以管为本、管工结合”,为服务国家新旧动能转换战略与黄河流域中下游城市群布局,深度对接资源型城市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未来学科建设将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新兴领域,与机械、农工等优势学科交叉融合,在科技创新与知识管理、智能制造与运营管理、数据管理与智能科学等领域推进协同发展。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立足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要,面向科技前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数学、管理学和系统科学基础,具有学术研究的基本素养,能独立从事管理工作能力的复合型管理创新人才。
具体包括: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2.掌握本专业硕士学位各方向要求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对于管理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技术有透彻理解。能够有效应用管理学、经济学、系统科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学科交叉知识和专业技术解决现实问题。
3.掌握本学科前沿,适当了解其他领域研究成果,具有广博的科学视野和将不同领域知识相结合的能力;具备良好的科研写作能力、国内外学术交流能力和解决管理科学和管理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富有创新和开拓精神。
4.为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与科研单位,尤其是为制造业基地相关的组织与企业培养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
三、研究方向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以下4 个研究方向:
1.管理科学理论方法与应用
2.数据管理与智能科学
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4.能源资源与系统工程
各研究方向简介详见附表1。
四、学习年限
学制3 年,修业年限 2-4 年,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 1 年(从开题通过之日起计算)。课程考核与学分满足培养要求,论文满足山东理工大学学位论文创新性要求,且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时间要求不变,经导师组讨论通过,可申请毕业和学位。休学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至少完成总学分34 分,其中包含至少 19 个必修学分和 9 个选修学分(至少选修 1 门全外语授课课程)的学习任务。跨学科攻读学位研究生需根据导师要求修读 2 门及以上课程,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开题答辩,成绩不计入成绩单。其中,培养方案中设置《管理研究方法》《管理科学与工程前沿》全外语授课课程,选修 1-2 门。
课程设置情况见附表2。
六、培养方式与培养环节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学术群体发挥作用的培养机制。导师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且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实习实践和创新创业相结合的方式。
1.开题报告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之前,需要对其所修课程进行审核,当所有课程考核合格,达到研究生所需学分要求时,方可申请开题。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必须经过认真的文献阅读、学术调研,确定论文选题和研究内容,并在第三学期末提交开题报告和完成开题答辩。论文开题报告由导师指导小组(团队)把关。
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体开题论证,开题必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专家考核小组(导师回避),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5 人以上专家组成,实行专家小组评分(等级)制度。
研究生不通过开题答辩者可限期重做,两次开题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 个月,两次开题均未通过者将终止培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一年后方可申请送审答辩。
开题通过后即获得1 学分。
2.中期筛选考核
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以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在第四学期对研究生的思政、科研、实践及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做肄业处理。
中期筛选考核通过后即获得1 学分。
3.实习实践
教学实践:包括助课,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和实习等,教学实践累计不少于1 个月的工作量,由导师安排并考核,写出考核评语,考核合格即获得 1 学分。
专业实践:包括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到生产和设计研究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参加结合研究方向的科研工作或实验室等工作,专业实践累计应不少于1 个月的时间(一般利用寒暑假),具体由导师安排并考核,考核合格即可获得 1 学分。
4.创新创业
(1)进行3 个月出国访学研修或学术交流;
(2)参加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做公开学术报告不少于2 次;
(3)参加全国性的科技竞赛、创意设计、创新创业竞赛等;
(4)参加 6 次以上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并提交总结。
完成上述两项,即获得创新创业2 学分。每项记 1 学分,需完成 2 学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符合《山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如下:
1.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管理实践,研究问题具体应具有系统的、完整的研究思路和计划,应对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学位论文应突出创新性、前沿性和科学性。
2.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概念清晰、数据来源依据可靠、分析严谨,计算结果正确无误,对研究结论给出良好的管理学诠释。
3.研究生用于做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 1 年(自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核通过起至硕士论文答辩前)。
4.论文写作和研究工作应遵守学术道德,研究成果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八、毕业与学位要求
满足毕业要求,可获得毕业证书;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基础上,如满足学位授予标准,可授予学位证书。
(一)毕业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可获得毕业证书。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学术道德,实事求是、勇于创新;
3.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考核合格;
4.通过论文预答辩;
5.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6.通过论文评审;
7.通过论文答辩;
8.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学位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性要求的规定》以及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性要求实施细则等。
附件: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