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生证(副证)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2023级新生学生证办理、在校学生补办学生证及火车优惠卡充次工作定于近期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级新生学生证办理
已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完善乘车区间信息的2023级新生学生证已打印完毕,新生未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中更新过火车票区间站及家庭地址的,学生证乘车区间为“空白”。学生证办理完毕后,学生如需粘贴火车票优惠卡,请在学生证乘车区间空白处手签上与家庭地址一致的乘车站点(填写要求见注意事项1,2),于12月14日14:00-17:30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证交至4号教学楼204-1办公室。学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办理写卡。
二、在校学生补办学生证
1.学生申请(12月18日-21日):学生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核查家庭地址及火车票区间站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提交学生证补办申请,操作流程参照《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补办学生证申请及审核流程》(附件1)。
如需修改家庭地址及火车票区间站(需提供父母暂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由学生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个人信息维护进行修改,操作流程参照《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个人信息维护操作指导》(附件2)。
2.补办缴费确认:学生证2.2元/张,火车票优惠卡7元/张,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缴费。缴费时间:12月2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张苗苗(QQ:2797089094)汇总,同时将本班级补办学生证名单一同发送,名单含学号、姓名、班级、乘车区间、家庭地址等字段,只补办学生证不使用优惠卡的在缴费名单中标注。
3.学生证领取时间:12月30日。领取地点:4号教学楼204-1办公室。
三、火车优惠卡充次
1.办理对象:在校生火车优惠卡充次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统一办理,2023级新生学生证及新补办的学生证不需要充次。
2.办理地点:西校区1#教学楼、4#教学楼、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自助打印机;东校区3#教学楼一楼自助打印机。
3.办理方式:将火车票优惠卡磁条放置于自助打印机操作台“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感应区处,点击确认,滴声后屏幕显示可购票余量4,即为充次成功。
四、注意事项
1.特别强调:火车区间站只能选择《2023年火车站站名字典》(附件3)中的“站名”字段(如:济南),否则会导致优惠卡写卡失败。家庭地址为淄博市(临淄北、南博山站除外)的不允许填写火车区间站(符合注意事项2除外)。
2.火车区间站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实际居住地,由学生本人选定。若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至父母实际居住地,需提供相应证明(父母暂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相关材料后,通过平台个人信息维护修改(附件2)。
3.根据相关要求,学生证乘车区间须与火车票优惠卡相同,更改乘车区间必须换证。只办学生证不办优惠卡的学生将火车站修改为“空白”。
4.学院将按照缴费名单统一上报教务处办理学生证,未缴费者不予办理。